廣州市白云工商技師學院
學生課堂手機管理規(guī)定(試行)
根據學校班級學風建設的要求,為了維護學校正常的課堂教學秩序,保障學生的身心健康,促進學生學業(yè)進步和全面發(fā)展,特制定本制度。
一、總則
1、除任課老師教學要求之外,禁止學生在課堂內(按照學校制定的上課時間,包括晚輔導)攜帶、使用手機。
2、學生的思想教育,以班主任為主、任課老師為輔,共同負責。
3、學校將不定期開展課堂巡查(校系班三級巡查:校級三線聯(lián)合檢查、系內督查、班主任自查),對發(fā)現(xiàn)上課違規(guī)使用手機的學生,由班主任責令學生寫出書面檢查,同時,視其情節(jié)給予紀律處分(首次違規(guī)通報批評;第二次警告處分;第三次嚴重警告處分;逐級遞增),并取消評先評優(yōu)資格。
二、細則
1、班主任細則
1.1在班級實行課堂手機管理規(guī)定之前(含新生入學),由班主任對學生進行《學生課堂手機管理規(guī)定》的宣講,做好學生思想教育。并組織學生簽訂《學生課堂手機保管承諾書》。
1.2手機保管箱日常保管與維護由班主任負責,在使用過程中有損壞由班主任報修,實訓場室配備的手機保管箱由場室管理員負責保管、維護和報修;班級自配掛鎖,班主任指定班干部作為鑰匙的管理責任人,實訓場室手機保管箱的掛鎖由各班指定的班干部負責自帶和上鎖。手機保管箱人為損壞,由損壞人原價賠償,班主任負責追賠。
1.3學生在課堂內違規(guī)使用手機且拒不配合任課老師管理,由班主任負責跟蹤教育,并按照廣州市白云工商技師學院《學生操行評定辦法》、《學生違紀處分條例》處理。
2、學生細則
2.1學生在上課前5分鐘內,自覺將手機調為靜音或震動狀態(tài)并放入班級手機保管箱內。
2.2學生手機放入保管箱內,上課期間(含課間休息)不得隨意取出手機。
2.3手機保管箱是學校公共財產,學生不得私自拆解或人為損壞。學生人為損壞手機保管箱或者拆解,除按價賠償外,按照廣州市白云工商技師學院《學生操行評定辦法》及《學生違紀處分條例》進行教育處理。
3、任課教師細則
3.1任課老師在上課前5分鐘負責提示學生將手機調為靜音或震動狀態(tài)并放入手機保管箱內。任課老師是上課期間學生手機安全保管責任人。
3.2下課后,由任課老師負責,督促班干部(班主任指定的班干部)把保管箱內的手機分發(fā)到學生手上,一人不漏。
3.3如有學生在課堂內違規(guī)使用手機,在提示教育后仍然拒不配合。任課老師根據情況在當時、課間休息或課后將信息反饋給班主任,由班主任進行教育和處理。
3.4上課期間,因教學需要使用到手機時,由任課老師根據教學內容安排。課前統(tǒng)一要求,課中嚴格管理。
三、服務與保障
1、為避免學生上課期間家長因聯(lián)系不上而擔心,班主任需提前告知家長學生上課期間不能使用手機,緊急情況可聯(lián)系班主任或系學生管理副主任,并向家長提供班主任和系學生管理副主任電話號碼。特殊情況需緊急使用手機的學生,向任課老師申請,經批準后領取到課室外使用。
2、系(室)、班主任要加強對學生的引導和教育,讓學生認清利弊,切實解決思想癥結,明確學校在課室禁止使用手機的意義。同時,要做好與家長的溝通工作,以取得家長的認同和配合。
廣州市白云工商技師學院
教務處、學生處
2018年10月3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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